公积金新政 圆灵活就业者“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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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策划/李支国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易楚曈

    【概述】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自今年7月我市实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来,全市共有60名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公积金贷款实现自己的“安居梦”,放款金额达2469.4万元。

    株洲公积金新政的变化不仅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细节,更是给予劳动者更多尊严和保障,进而也为推动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探索。

    【亲历】

    讲述人:龙冰(邵兴城服装个体经营户)

    “‘有用人单位的人’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是一直以来,我对株洲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刻板印象’。然而,在成功完成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商转公’业务办理后,这一印象被完全打破了。”

    我叫龙冰,是来自益阳市的一名服装个体经营户。在株打拼的十五年间,用个人积蓄加商业银行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人生第一套商品住房。

    今年7月1日,株洲实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在从房产销售人员那里得知消息后,我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于8月13日来到市民中心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商转公”业务。

    个体经营户、外卖小哥、的士师傅、网红主播、自主创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均能享受住房公积金“新福利”。申请人只需填一张申请表,签订《株洲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书》,约定缴存金额、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等内容,并同步关联个人银行卡,授权银行即从个人银行账户中扣缴住房公积金。

    而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根据个人近12个月实际月收入自主确定申报,个人每月最高可缴7512元,最低只需缴纳194元。

    同时,相较其他市州必须连续满缴6个月个人公积金的时限约定,株洲的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覆盖面更广、缴存方式也更为人性化。灵活就业人员只需一次性缴纳6个月约定缴存金额,即可立即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业务。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享受“顺位抵押”商转公贷款政策。按照当前的商业贷款利率,我每月需向银行缴纳5000余元本金加利息,还款16年;而在完成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商转公”业务后,虽说还款年限缩短至11年,月还款额也增加了300多元,但从长远利益来看,该政策累计为我节约了近4万元利息、近2万元“过桥费”。

    【评说】

    点评人:戴荣成(市民中心公积金窗口负责人)

    新经济形式下,灵活就业方式正成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新增长点和重要抓手。如何让更多人在株留得住、发展得好,既要有符合人发展的机遇,也要配套好保障制度,尽可能给予每个人相对平等的社会待遇。足量且稳定的劳动者是经济发展关键之一,给予劳动者以平等,则能彰显社会理性和文明的进步。

    从微观层面上看,株洲实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不仅是从经济上对更多劳动者的保障,更是对其身份的认同与尊重。而从宏观层面看,吸纳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是将制度受益群体指向全体人民,更有利于推倒城乡壁垒,促进共同富裕。

    今后,我市公积金部门将在算好履行社会责任“大账”的同时,更会算好住房公积金自己的“小账”,积极确保公积金资金池内资金充足,严格把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的政策尺度,筑牢风险防线,在尽可能实现惠民、便民的同时,确保资金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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