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新动作 “社区合伙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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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荷塘区首个“社区合伙人”项目“野享帮”固定时间到小区开展公益市集。 通讯员/彭金林 摄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旷昆红

    通讯员/唐彩金

    日前,荷塘区出台《荷塘区“社区合伙人”参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了“社区合伙人”主体形式、准入流程,并明确支持“社区合伙人”参与社区发展治理的激励机制。

    哪些人可成为“社区合伙人”?

    荷塘区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所有愿意参与城市共治共管共建的个人或群体,都可以成为“社区合伙人”。《实施细则》根据法人和非法人的不同属性,将“社区合伙人”分成“商企合伙人”“社群合伙人”和“个人合伙人”三类。

    “商企合伙人”以契约形式使用社区(村)资源,用商业逻辑提供公益服务、低偿收费服务、市场化经营服务,收益按约定比例进入社区基金或镇(街道)社会服务中心账户,反哺社区(村)公益事业,或为履行社会责任,与社区(村)进行公益合作,达到互惠双赢效果的商家或企业;社群合伙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志愿者、乡贤、居民骨干、城市创客则属于“个人合伙人”。

    “社区合伙人”要以社区(村)问题、居民需求为导向,为居民提供多元化服务。

    “社区合伙人”如何与社区开展合作?

    根据“社区合伙人”的不同主体形式以及合作内容,《实施细则》明确了4种合作模式。

    项目制合伙。由街道(镇)、社区(村)与“社区合伙人”以购买服务或按比例出资的方式,实施社区(村)发展治理项目,包括城乡帮困项目、基层治理微项目等,“社区合伙人”按照项目计划书开展工作,双方深入参与,形成合作伙伴关系。

    社区以空间换资源。社区通过提供免费或低偿的公共空间使用权,引入居民需求的高频服务,在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同时,将部分服务收入捐入当地社区发展基金,助力社区可持续发展。

    该负责人表示,比如荷塘区月塘街道野鸭冲社区的“社区合伙人”邀请了修锁匠、通下水道师傅等,他们以低偿的方式在社区开展服务。

    市场主导的公益合伙。让具有品牌、技术实力的各类主体,以居民乐于信任的方式在社区(村)开展商业宣传或公益服务,让居民足不出户就能接触或享受便捷、高效、高品质的服务。该负责人表示,比如药店、医院、牙科诊所等单位,他们定期送健康到社区,居民能受益。

    利益互补性主导的合伙。社区(村)与高校(社团)、企业、辖区单位等开展共驻共建及利益互补性的合伙,社区(村)居民能从中直接受益。该负责人表示,比如目前就有多所院校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暑假课堂,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假期带娃的难题。

    成为“社区合伙人”有哪些激励措施?

    《实施细则》制定详细的激励机制。荷塘区委社会工作部将每年开展“优秀社区合伙人”评选,评选出符合社区(村)发展治理理念,参与社区(村)共建发展,为居民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定制化社区(村)服务的“社区合伙人”,并授予“荷塘区优秀社区合伙人”称号,并获得3000元至1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鼓励建立社区基金,用于支持“社区合伙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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