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沈全华 实习生/蔡珺洁 通讯员/谭哲) 7月24日,市政府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办公室、市公安局综合管理支队、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举行修订《禁养犬名录》听证会。
《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条例》,由公安、农业农村两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株洲市禁养犬只名录的通告》。《条例》实施3年来,对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饲养犬只品种越来越多,引发的涉犬纠纷和矛盾不断增加。公安部门通过对全市涉犬警情进行分析,发现现有的32种禁养犬名单,不足以涵盖烈性犬只的基本种类,特别是去年发生的成都罗威纳犬伤人及湘潭德国牧羊犬伤人事件,引起社会舆论关注,市民对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的呼声越来越高。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株洲市禁养犬名录。
根据《株洲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此次共组织养犬者、从业者、普通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熟悉听证事项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部门的18名代表参加听证会。大家围绕禁与不禁、禁的标准和品种、人与动物和谐、城区与城郊的区别、养犬人的权益与普通群众的安全等内容,逐一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