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多推广“白+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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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失信企业上“黑名单”,诚信企业上“白名单”,奖惩并行非常有必要。】

    日前,市安委办根据《株洲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排名通报机制》要求,对上个月道路运输平均违法次数排名靠前企业和连续2个月违法列入排名的车辆在媒体上进行了曝光。

    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实行已久,曝光这些上“黑榜”的企业,目的是倒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补强安全短板,对其他企业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事实上,政府出台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排名末尾的企业“打板子”,只是方法,不是目的。企业及时举一反三,抓紧查漏补缺,将被监管部门及时销号。

    正所谓,“打了一棒子,再给一枣子。”笔者认为,让失信企业上“黑名单”,诚信企业上“白名单”,奖惩并行非常有必要。

    近年来,我市分行业分领域,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行业“白名单”,并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如教育部门在每年春秋开学季,会适时公布一批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为家长学生“闭坑”;应急管理部门则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推介一批做得好的企业、单位或个人,给予荣誉奖章或真金白银的奖励。

    落实“黑名单”制度,利用反面案例警示企业“什么不该做”。推介“白名单”,则可通过榜样的力量示范引导其他企业“怎样做更好”。

    当然,监管部门要对“白名单”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让企业时刻绷紧安全弦,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神经末梢”、安全检查和管理措施细化到“最后一米”,不因是“模范生”就放松自我要求。

    笔者相信,当“白名单”上的企业越来越多,“黑名单”上的企业越来越少,标本兼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就不会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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