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俞强年 通讯员/陈湘鄂) 近日,湖南省发布第10号省总河长令,决定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底,在全省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坚行动,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美丽湖南建设。市河长办第一时间部署安排调度,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坚行动。
去年,我市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40个、黑臭水体治理3个、进水浓度低的污水处理厂2个、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1个、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70个。
今年,省河长办再向我市下达43个河排污口整治任务,主要集中在湘江、渌水河段,并要求年底前完成。市、区两级河长办牵头调度,严格对照“一口一策”清单明确的整治目标、工作时限、整治要求和具体措施,以治污截污为重点,源头控污、系统治理,有力有序推进完成整治任务。
第10号省总河长令强调,各级党委、政府是排污口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总河长对本行政区域内整治工作负总责,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河湖长负责调度推进责任河湖排污口的整治工作,要加强工作统筹和督促指导,组织有关部门限时完成整治任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整治任务;各级要将排污口整治工作纳入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和评价内容,开展指导督促、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对不作为、慢作为,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程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