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作业要严守10个“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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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马文章) 电焊作业产生的火星,一不小心就可能惹出大祸。日前,省安委会印发《湖南省电气焊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十条硬措施》(以下简称为《措施》),规定相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开展电气焊动火作业,要按照“谁动火,谁负责”的原则,严守10个“必须”。

    《措施》明确要求,必须严格动火审批管理;必须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必须确保设备器材完好;必须严格清理周边可燃物;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阻隔措施;必须严格管控易燃易爆物质;必须落实特定场所动火作业规定;必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在作业结束后清理检查现场;必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日前,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株洲迪远冶金工业炉股份有限公司,在随机抽查时,发现一名江姓员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已于2019年到期,之后一直未进行考核复审;此外,该公司另有两名员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违规进行电气焊施工。事后,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公司2.5万元行政处罚。

    “焊接作业产生的小火花温度较高,飞溅到可燃物上极易引发火灾,如果接触到易爆气体会引起爆炸……”近日,在茶陵县犀城大道湘赣汽贸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来到一家汽修店,对烧焊作业火点与乙炔瓶、氧气瓶安全距离进行检查测量,对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当场予以纠正。

    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加强《措施》的宣传落地,严厉查处违规动火作业。各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动火作业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安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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