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吴楚
不久前,省里下来几份重要批示。这些批示肯定并鼓励了株洲“维资电梯保险”改革,并要求株洲在现有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株洲这项改革,既让“沉睡”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下称“维资”)动了起来,又让“久治不愈”的电梯故障可查可控,还为全国提供了破解普遍困扰的方法,曾获住建部高度认可。
维资使用、电梯等公共设施养护、保险制度,是房屋养老,或者说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无法忽视的题中之义。
从更高的维度透视与展望株洲电梯保险,必须要承认,“动起来”的部分维资与依旧“躺”在银行的巨额维资相比,仍是九牛一毛;而电梯故障,也仅是小区诸多安全隐患之一。
将改革扩面,如何用好对的经验?
勇闯“无人区”,又如何面对更大的风险?
“唤醒”维资,靠制度保障效与质
假如你住的单元楼共有130户,电梯坏了,要动用维修资金,必须先要征求至少86户业主的意见,并至少取得其中43户业主同意。
这就是小区动用维资的业主表决规则,即著名的“双三分之二参与(总人数及专有面积业主数占比)、双过半同意”。
表决规则侧重保护资金安全,但在实操层面,往往面临业主参与度不高、意见难统一等现实,从而导致维资使用周期无比漫长——而又多半无疾而终。
而就算能动维资,又要面临电梯责任之争。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电梯厂商、维保单位等主体之间,规矩层层交织,扯不清的“麻纱”。
这就是当前全国各地普遍面临的困局:维资体量越滚越大却依旧难用,小区公共设施越来越老却依旧难修,安全隐患时时盯防却依旧难防。
“我们的改革紧紧盯住两个关键,一个是在保障业主利益的情况下,尽量提高业主投票和决策的效率;一个是在明确责任与制约的条件下,确保设施维修的质量和水平。”市住建局局长何安国说。
株洲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引入电梯保险机制”(即维资电梯保险)改革,就始终围绕这两个核心展开制度设计。
将维资规模存储至银行,竞争比选出最高利率,先确保业主所得为最高利息,最高利息之上产生的利息,确定为“增值收益”。业主该有的利息一分钱不能少,此其一。
以幢(单元)为单位,设立维资增值收益统筹账户,存放本幢(单元)的增值收益,用于本幢(单元)公共设施维修。增值收益每分钱都归业主共同账户,此其二。
运行5年以上的电梯可走应急程序,但仍需要本幢(单元)3名以上业主,或小区业委会,或社区提出申请,公示无异议再可使用。虽套用应急条款但并不完全绕开业主,此其三。
把电梯安全置于商业保险框架内,用市场化机制配置资源,维保责任集中且明确,质量水平有制约、可追溯。保险机制下确保电梯得到持续可靠的运维,此其四。
改革3年来,株洲城区已有近3500台电梯购买保险,多为运行10年以上的老电梯。
“我们把人身安全摆在最优先级,又要找到公共利益、业主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在本就规则不完善的领域撕开一条口子,试图找到一个解决迫切问题的办法。”何安国说。
这是一次顶着政策要空间的改革,在全国无例可循。该改革获得省委改革办、省住建厅及住建部的高度认可及推介。
“我们接下来面临的课题是,该怎样将电梯保险经验稳步提质扩面,或者说平顺过渡到整个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上。新的改革体量更大、影响更大、风险也更大。”市住建局副局长颜春成说。
房屋保险,像保车一样“保”房
自2022年长沙发生“4·29”自建房坍塌事故以来,房屋体检、养老金、保险“三项制度”开始被反复提及。
去年,住建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也谈到,“三项制度”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方向之一。
在去年4月于北京举行的“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2023”上,倪虹以“如何学习借鉴汽车产业,为人民群众建好房子”发表演讲。
“汽车根据使用年限进行年检,保证安全,买了汽车以后要买保险。”倪虹说,“要参照汽车,建立房屋保险制度,以市场化的手段推动完善工程质量和房屋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
事实上,关于房屋养老保险,十多年来,全国少部分地区已有尝试。
2013年,上海率先在商业住宅工程中实践idi(inherent defect insurance),即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工程建设单位投保。市民买房后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解决。
2015年,全国首例区域性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即“城房险”)在宁波市正式落地。城镇居民因房屋倒塌造成的损失,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
就在去年7月,重庆市住建委也为其下属一处公有房屋投下首份“房屋安全险”保单。
“新型城镇化进入下半场,规模增量转入存量改造时代,房子日渐衰老。电梯故障、外墙脱落、屋面渗水、水管爆裂,这些房屋‘老年病’正在并且可以预见的日益频繁发生。”颜春成说。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城市中约有20.6%的住宅为老旧住宅,约87.6亿平方米,其中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约有22万个。
这里当然也包括湖南株洲。目前,株洲城区建成年限25年以上的住宅约有18万套。
在“三项制度”中,“房屋养老金”跟“房屋保险”热度较高。毕竟,它们一个关乎“钱从哪儿来”,一个回答“钱怎么用”。
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公私合伙”设立“房屋养老金”用以购买房屋保险。个人的维资、维资利息、公积金利息,与财政的土地出让金、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资金等一起组合。
也有地方相关部门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原地变身,直接变为房屋养老金。
纵观诸多讨论,都绕不开维资,可人们不知是在回避还是在默认——说得好像维资很好用似的。
而这,正是株洲改革经验提质扩面的优势。
盯紧存量,“法无禁止”敢不敢试?
仔细梳理各地房屋保险探索历史,不难发现此事之难:要么是城市本身寸土寸金或财政雄厚,要么是参保项目本身有官方背书。
换言之,试验的条件并不宽松,甚至可以说苛刻,几乎不具备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其中,新增房屋购买养老保险相对路径清晰,把保险作为审批前置条件即可。
难点在大量存量房屋安全管理。知情人士透露,住建部曾有过构想,房龄25年以内的房屋,由开发商购买保险;25年至50年的,由地方政府购买保险。
在中国人保财险湖南省分公司二级专家邵卫看来,对类似株洲这样的新三线城市来说,该构想很难落地。“这些年,很多开发商要么注销,要么石沉大海。另外,依托地方财政既不现实也不可持续,其中还牵涉到大量政策调整及部门利益。”
归根结底,突破的方向,还是在维资。
到此,株洲新一轮改革设想已经呼之欲出:彻底改革当前维资归集使用制度,将现有的维资归集制度转为投保房屋全生命周期保险。也就是将现在购房时缴纳维资改为缴纳房屋保险费。今后一旦发生相关维修费用损失,像车损一样,直接走保险程序,“报案→定损→理赔”。
目前,上述改革方案已经上报至住建部。
“电梯保险让株洲维资‘死钱变活’了,但与维资体量相比,动静实在太小。目前株洲维资增值收益每年一点几个亿,就算全买电梯保险,仍然还有五十多亿元‘睡’在银行。”市维资中心主任邢民说,“这些本就是业主的钱,应该尽可能的用在业主身上。”
在湖南誉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锋看来,公共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对株洲来说,电梯保险经验眼下至少可以一步步向外墙、屋顶、排水管等小区共有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扩大。
这势必产生巨大影响,同样伴随巨大风险。
“株洲电梯保险改革本身对业主大会制度、业主表决规则都有挑战,如今还要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这一关。”韩锋说。
法律风险之外,居民接受能力也是个巨大的未知数。很多业主对小区业主自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了解,也并不热衷参与小区公共事务。
“《民法典》是要业主自己决策,政府又不能替业主决策,但业主又不怎么爱决策,安全问题是大事,那只能是政府创造条件让业主少决策、决策方便。”市内某小区一位业委会主任说。
改革总需要勇气,勇气往往来自对现实的超前判断。哪怕就从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的2008年2月算起,带电梯的商品房房龄也超过16年了。
好在株洲这次下定了决心。日前市政府一份领导批示写道:“上位法缺乏依据并不影响改革试点,法无禁止即可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