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开展 框架协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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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芳 通讯员/陶力慧) 4月18日,市财政局绩效评价服务项目框架采购协议对社会发布入围公告,共有10家供应商入围。

    为落实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市财政局积极响应。该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形式,协议有效期为2年,吸引了20家供应商参与,4月15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最终确认10家供应商入围。

    框架协议采购,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对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式。

    此次采取框架协议公开征集第三方机构参与市财政局绩效评价服务项目,提高了采购效率和管理效果,采购人员从询价、谈判、签约等简单重复的具体操作中解放出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专业化管理中,更好地控制风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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