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龙路二期项目建设用地需要,需对位于石峰区井龙街道办事处时代社区龙科组、撞龙冲组红线内的所有坟墓进行迁移,故请所有坟主亲属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主动与项目部联系并办理迁移手续,逾期未联系者将视为无主坟由项目部依法予以代迁。
联系人:黄胜、谌星
电话:18684553913、18670891199
特此公告!
株洲市石峰区井龙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