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人索贿终毁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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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云飞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剖析了云南省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庆明严重违纪违法案。其中提道,李庆明利用手中项目规划审批权吃拿卡要,送钱送物就审批快一些,不送就演“拖”字诀,把公权力当成自己“发家致富”的“源泉”,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索取房地产开发商财物共计350余万元。李庆明用公权力设卡索贿,控制了项目审批的节奏,也卡住了自己的前途,把自己推向了违纪违法的深渊。

    人为设卡,目的是为己谋利。虽然表面不明说,但暗里设卡制造困难,以消极履职的方式对待那些“不懂规矩”的人,让对方就范,李庆明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贪婪本相暴露无遗。而一些商人老板之所以不敢拒绝、怕得罪他,忌惮的就是其手中的项目规划审批权。

    如此设卡索贿,归根结底是思想的“总开关”出了问题,纪法意识淡薄,缺乏对权力的敬畏。公权为民,用权为公。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旦把党纪国法抛诸脑后,被权力任性带来的快感淹没敬畏之心,不能习惯于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就难以在风浪考验中立得住脚,更难以在“围猎”面前定得住神,坠入深渊也就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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