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套现” 小心成了“诈骗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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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湛思谣

    开了一家茶餐吧的邹先生觉得很奇怪,自己不过是给客人帮忙“套了个现”,却莫名其妙收到别人发来的消息,说他是诈骗犯、要求还钱。

    事情还得从3天前的下午说起。有4个客人来茶餐吧消费,对方以身上没有现金为由,借助邹先生之手套现近3万元。

    客人走后,邹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正自疑心时,却收到刚刚向自己转账套现的账户发来的消息:“你这个骗子!怎么诈骗我的钱!”“快把我的钱还给我!”……

    邹先生慌了神,联想到那4个客人“套现”后立即离店的奇怪举动,便立即向警方报案。

    接到报案后,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栗雨派出所民警立即到达现场调查,经过研判迅速锁定荣某、董某、方某、王某4名嫌疑人,并在3小时内将4人抓获归案。

    经查,荣某、董某、方某、王某4人是从吉林省流窜至湖南省湘潭、株洲等地,曾多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跑分”洗钱,并从中获取相关利益。在邹先生的茶餐吧消费时,他们以让朋友帮忙扫码套取现金的名义,拍摄了邹先生的收款码,再将收款码发送至先前建好的诈骗群内,在群内骗走受害人29603元。成功“套现”后,荣某等人迅速将现金转换为虚拟币转给上线,由此成功转移涉诈资金。

    目前,荣某等4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天元公安提醒广大群众,帮助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活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参与者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帮助洗钱的涉案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直接影响个人征信,涉嫌犯罪还将受到法律惩处。请大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号和U盾等,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以免沦为犯罪分子“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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