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预转本登记 株洲在全省首推“无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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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王娜 通讯员/曹雁 邓云恺) 日前,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预购商品房预告+转移登记、抵押权预告+抵押权登记组合业务操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购房人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转本登记时,可一并办理抵押预转本登记,无需重复申请,实现两个业务“无缝衔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预告登记是为保护购房者的未来物权,防止开发商违规销售或抵押已售房产。以往,客户办理预转本登记时,需要开发商和金融机构发起申请,客户提交认证签名后才能办理。不仅如此,因未能及时知晓购房人产权预转本信息,金融机构往往也面临着预告抵押失效造成的抵押权落空的风险,加重了房开企业的担保责任和资金压力。

    2023年6月1日起,株洲在全省率先实施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自动转本”常态化服务,此次《规则》出台,是对该项服务的再细化。

    《规则》明确,无论是全款购房还是贷款购房,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只需在售楼部通过智能面签、人脸识别等技术,即可在线办理预购预告登记和转移登记(全款)、预购预告登记、转移登记及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抵押权登记(贷款)的组合业务。这意味着,在办理预告登记时,购房人、开发商、银行同时提交同意办理预转本的书面材料,在符合转本条件(即满足房屋首次登记、缴纳维修基金和契税等),购房人、开发商、银行无需再次提出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系统会自动启动转移和抵押登记流程,电子证照直接发送至购房人、银行邮箱,全程无需当事人提交任何材料,即可无感化完成预转本登记。 “这一创新举措不仅整合了工作环节,优化了办证体验,还有效防止了‘一房多卖’现象,确保了购房者的权益。”株洲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该新模式已办理6872笔业务,节省了近2万人次的往返,节约纸质资料超过3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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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办理:依托湖南省“一窗办事”平台,已将商品房办证服务端口延伸至银行、公积金中心、房地产开发商售楼部,通过运用智能面签、人脸识别、电子材料等技术,即可全程“无纸化”网办。

    具体操作:购房人购房后,应及时办理预告登记。在付款方式上,购房人采用“全款购房”或“贷款购房”两种付款方式。

    选择“全款购房”,购房人和房地产开发商双方共同申请,在售楼部即可办理“预购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组合”业务。

    选择“贷款购房”,购房人和房地产开发商双方共同申请,在售楼部即可办理“预购预告登记+转移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抵押权登记”两个组合业务。

    完成预告登记后的购房人,只需静待满足转本条件(房屋完成首次登记、及时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登记系统将会智能抓取已提交的所有信息,“自动启动转本业务”(转移、抵押登记),发放电子证照到购房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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