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杨浩)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湖南省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医保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发布,明确门诊放化疗费用可报销,这将有效降低参保人医疗费用,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办法》明确,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是指患者可在门诊或病房特定区域根据医嘱在院接受放化疗,非治疗期间无需住院进行医学观察的放化疗模式。
纳入本办法医保支付管理的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应选择诊断明确、风险可控的肿瘤疾病开展,单次诊疗仅检查复查的不纳入门诊放化疗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待遇有效期内不重复享受门诊慢特病恶性肿瘤康复治疗待遇。自愿申请开展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的参保患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医保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病理诊断结果、必要的影像学、实验室检查资料等相关医疗文书,如实填写《湖南省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化疗治疗申请表》,由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主治职称以上医师制定完整诊疗计划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