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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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戴凛)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2024年株洲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正式发布。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区域、招生类别、录取方式等政策整体保持不变,但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学科总分、考试成绩呈现形式、自主招生项目、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城区普通高中专业生招生等5个方面有调整。

    学科考试不再划分等第

    变化一。2024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学科总分由2023年的850分调整为71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外语100分,物理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化学、生物学、地理、体育与健康各50分。

    变化二。我市中考学科考试成绩在今年不再划分等第,仅以分数形式呈现。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科考试成绩最低要求,由2023年的“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其每一个学科的等第都必须达到D等及以上”调整为“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其学科总分排序须在学生所在招生区域前83%”。需要注意的是,“学生学科总分排序须在学生所在招生区域前83%”是指普通高中录取的一个前提条件,并不是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比例。

    变化三。在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方面,新增了部分招生项目。除株洲市第二中学、株洲市南方中学、株洲市九方中学、株洲市第十八中学继续开展拔尖创新人才自主招生外,2024年,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新增了部分招生项目。一是株洲市南方中学航空飞行员实验基地,可面向城区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20人;二是经市教育局与市文旅广体局联合认定的城区体艺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可以按审批计划招收认定项目的专业生。

    变化四。今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由2023年的“不低于学校招生总计划数的50%”,调整为“不低于学校招生总计划数的60%”。同时,城区指标生志愿从2023年的“1个指标生志愿”调整为“2个指标生志愿”。也就是说,具备指标生填报资格的学生可填2个指标生志愿,也可填1个,或可不填。

    变化五。为探索建设一批科技高中、人文高中、体育高中、艺术高中,加快形成全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新格局,2024年城区普通高中专业生招生计划有微调,新增了科技类等专业项目。此外,城区专业生志愿设置有变化,设置2个专业生志愿,不再要求专业生在公办或民办普通高中专业生志愿中只选择一类填报,专业生可以在公办和民办学校中自主选择。专业生综合成绩计分方式有变化,科技类专业、播音主持专业的专业生综合成绩计分方式为:学科总分(满分710分,含体育50分)×65%+专业成绩×35%;其他专业的专业生综合成绩计分方式为:学科总分(满分710分,含体育50分)×35%+专业成绩×65%。

    普通高中

    执行属地招生原则

    据了解,今年普通高中继续执行属地招生原则,全市分为城区(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渌口区、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六个招生区域。

    湖南省普通高中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株洲市第十八中学、醴陵市第四中学,可按审批计划在株洲市域范围内招收部分专业生。

    除上述规定外,市直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仅限于在城区范围内招生,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仅限于在本县市范围内招生。渌口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除在渌口区范围内招生外,可按审批计划面向城区招收部分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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