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摘自2023年3月5日习近平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事】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黎世伟 通讯员/张和生 吴婷) “何叔,刘叔,大家都是上坎下屋的,为了这点小事打架斗殴,只会激化矛盾,实在没必要……”近日,炎陵县十都镇柯木山组何某与刘某,因山林界线问题引发纠纷,双方找来亲友“助阵”,纠纷有扩大趋势。组级调解联络员杨乐怡等人闻讯,主动找到两方当事人,到争议地点实地踏勘,促使双方心平气和协商,并立桩定案,化解了纠纷。
邻里间难免磕磕碰碰,乡、村调解员平常不在身边,加上对内情不了解,有时调解效果并不理想。
“离群众近几步,矛盾解决快几分。”作为“支部建在连上”的首个实践地,2020年以来,炎陵县借鉴此模式,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创造性提出“人民调解制建在组上”,将三级调解机制延伸为县、乡、村、组四级,下发《关于配备村民小组调解联络员的实施意见》。通过本人自荐、村委会推荐等方式,为全县各村民小组配备了1442名有品行、有公德、有威望、有见识、有热情、有能力的调解联络员,形成功能完备、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新格局。
让身边的人解决身边事,发现问题及时消除,提升了基层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很好地防止了民事拖成刑事、小事拖成大事的现象发生,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除了调解、排查矛盾纠纷外,这些组级调解联络员还进行普法宣传,让更多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今年以来,该县组级调解联络员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00多件,占全县矛盾纠纷化解总数的45%,全县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
【释】
“远亲不如近邻”,然而日常生活中,邻居之间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一些山区地广人稀,村民偏居一隅,如果矛盾纠纷不能及时化解,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
将人民调解制建在组上,发挥组级调解联络员人熟、地熟、情况熟和说话群众肯听、愿听的优势,引导他们当好矛盾纠纷化解的“和事佬”,让身边的人及时解决身边的事。炎陵这一做法,创新发展了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有效延伸了人民调解的服务触角,激活了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筑牢了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