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2024年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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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株洲市及各县市区、县级城市、大中型水库、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详见附件)。

    请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及时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调度管理权限,逐级落实辖区内江河、水库、城市及山洪灾害防御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公布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严明防汛纪律,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追究制。对因玩忽职守、指挥不力或准备不足等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株洲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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