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凌
【损害消费者权益,最终破产的一定是商家自己。】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消费者权益保护话题备受关注。
3D眼镜需自备、套餐升级套路多、“顺手买”变“顺手宰”……3月14日,株洲市消保委根据2023年消费者投诉内容发布消费维权十大提示,涉及网络教培、保险、装修、网络购物等方面。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细览警示内容,有的关乎饮食安全,有的关乎个人隐私,有的关乎消费信誉……面对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人们无不愤慨。一经曝光,一些相关企业纷纷道歉并开始整改,相关监管部门也展开治理行动。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最近,电影《周处除三害》火了。它不仅仅是一部犯罪电影,更是对人性的深刻剖析和对理性的呼唤。影片中的“三害”表面上是通缉榜上的三个头号罪犯,实际上却是一些人终其一生都很难参透的“贪、嗔、痴”。
商家是把好消费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消费市场越是一片火热,广大商家越要多思“贪欲之害”,不走铤而走险的路,不干掺假售假的活。须知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最终倒霉、破产的一定是商家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