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 近日,“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并将其杀害”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记者了解到,受害人小光(化名),为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的中学生。
记者从小光家属处获悉,11日,小光的遗体在北高镇张庄村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涉嫌杀害他的是同班同学,三名不满14岁的少年。记者走访发现,埋尸地距离其中一名嫌疑人家不过100米,三名嫌疑人和被害人均为留守儿童。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目前,因涉嫌故意杀人,三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15日晚,小光的姑姑王女士告诉记者,小光的妈妈和奶奶因悲痛过度已经住院了,三名嫌疑人均是小光的同学,13岁,其中一名还是小光的同桌。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刘伟荣律师表示,三名嫌疑人在犯案时已满12周岁,且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话,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此外,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无论上述三名初中生最后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家属仍可以向侵权行为人及其监护人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