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手整治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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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部门执法人员检查小区地下车库。 记者/马文章 摄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马文章) “为电动车找个‘家’”系列报道刊发后,受到了相关部门单位重视。连日来,我市消防、应急、城管、街道社区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电动自行车无视公共安全而违规停放、充电的陋习动真格。

    日前,天元区香山美境小区,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看到楼道间赫然停着5辆电动车,其中2辆在用家里接出来的排插充电。因一时无法联系上车主,监督员联合小区保安,将电动自行车移到室外,当即拆除了插座与充电线,并对物业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飞线充电’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下次还搞,我们就要开罚单了。”在泉塘湾小区,消防监督员发现多个楼栋存在违规现象。

    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对于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有物业管理的,归物业公司管;没物业管理的,则由主管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管。此外,还明确要求管理方发现问题“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派出所报告”。

    “安全无小事,如果碰到屡教不改者,可以通知消防或公安部门来处理。”石峰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督促物业公司联合社区网格员,加强巡查和宣传教育,及时排查充电桩消防隐患。

    田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肖和学认为,管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首先车主要绷紧安全弦,明白违规行为后果,一旦起火要追责;其次,可多多利用技术手段,如当前许多共享自行车都设置有“电子锁”,车未停入指定停车位就无法关锁,可以考虑在电动自行车上采用类似装置。如此,可以节约人力和管理成本,减少物业公司与车主的直接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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