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兰(身份证号:3212811976****6179):
你方未按我公司要求在2024年2月9日前到株洲办事处办理离职手续,因此我公司再次通知你方在2024年3月15日前到株洲办事处办理离职手续。
如你逾期未按时办理离职手续,由此所造成的所有后果和所有法律责任由你方承担,造成我公司任何损失由你方承担。
特此通知。
重庆白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