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察株洲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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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周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打赢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株洲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3月14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株洲市工作动员会在株洲召开,督察组组长禹新荣、副组长邵国生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株洲市委书记曹慧泉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株洲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恢清主持。

    禹新荣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邃洞察力、敏锐判断力、理论创造力,深刻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继承和发展新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实践成果,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富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引领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指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党和国家重大的体制创新和重大的改革举措,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大原创性成果和制度性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督察每个关键环节、每个关键时刻都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亲自推动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先后出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将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健全湖南特色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改革之一进行部署安排,对标对表中央督察要求,先后出台《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为深入推进省级督察工作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通过3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明显提升了各级各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企业绿色发展提供了强大助力,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真心称赞和拥护。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稳中求进和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发展为基本原则,统筹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达到发现问题、提高认识、教育干部、解决问题的效果。

    此次督察重点关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推进情况;“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情况;违规上马“两高”项目、落后产能淘汰等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各类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红线等问题及整改情况。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批示问题、历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历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等整改情况。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运行情况;综合类以及环境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遵守落实情况。

    曹慧泉表示,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来我市督察指导,是对株洲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的严肃政治体检,是对株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把脉问诊和精准开方,是帮助我们提高认识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大机遇。全市上下要以更高站位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把主动配合做好环保督察作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切实增强接受省环保督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在督察组指导和督促下,进一步找准问题、看到差距、改进工作。要善作善成建设美丽株洲,深化环境系统治理,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守好生态安全底线,以省环保督察为契机,全面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株洲。要高质高效做好工作保障,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确保督察工作在株洲顺利开展,将省督察组的指导转化为推进株洲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高分答卷。

    会上,邵国生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做了表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株洲市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相关领导成员参加会议,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列席会议,县市区党政班子相关领导成员,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4年3月14日-4月2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31-28680230,专门邮政信箱:湖南省株洲市A333号。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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