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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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蒿

    提起普法宣传,生涩的语言、枯燥的说教,可能是很多人的刻板印象。不过,今年上映的电影《第二十条》,在收获观众众多好评的同时,也让不少人感受到了以案说法的影响力:当枯燥的法条与生动的案例结合,法律就不再是天边的文字,而是可感可及的身边故事,大家对法律的理解,也更加深刻。

    普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过去,我们的普法宣传经常是宏大叙事多,具体案例少,概念判断多,个人体会少。但事实上,群众更喜欢的,是故事化、具象化的普通人身上的法治故事。宏大叙事的感染力与穿透力,往往比不上一个个真实可感的故事。

    事实上,相关部门也提出,要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即要求上述主体利用办案环节,深入解读法律,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解释疑惑,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自觉执行法律规定。

    提起罗翔,大家不陌生。“法外狂徒张三”,就是罗翔以案普法故事里的主人公。不少网友表示,因为爱听罗老师的课,所以顺便被普了法。生动的案例,幽默的表述,个性的解读,让法律的条条框框鲜活起来,规则有了生命,案例变得鲜活,群众的眼球自然就调转过来。

    做好以案释法工作,相关部门必须转变理念,从以往的关门办案转向更加积极主动地以案释法。一方面,要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增强普法工作的传播力;另一方面,要主动拓宽服务渠道,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以案释法的实效性和新颖性。

    让每个案件的审判都能成为良好的法治课堂,让每份裁判文书都能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鲜活教材,法律就能镌刻在人民群众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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