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父亲育儿假”能落到实处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戴先任

    【维护的是双方的“双向权益”。】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提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支持政策的建议,包括推动建立父亲育儿假制度、建立分级共担育儿假成本机制等。

    不少地方都有针对男职工的陪产假、育儿假,大多是10天到15天。平心而论,时间还是短了点。同时,父亲陪产假落实情况不佳。如2019年国家卫健委开展的全国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调查显示,三分之一可休陪产假男性未休满陪产假。

    生育子女本就是夫妻两人共同的责任,男职工陪产假、育儿假少或难以落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男性履行丈夫与父亲的应尽职责,从而让育儿责任更多落到了女性身上。同时,也不利于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加剧了职场女性歧视。有数据显示,不少女性在孕期及产后会有不同程度的抑郁情绪,接近20%会发展为抑郁症。

    目前在《劳动法》中,只对女性产假有明确规定,但对男性配偶陪产假并无说明,父亲育儿假也没能列入其中。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未成年人的父亲与母亲均应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将父亲育儿假纳入国家劳动权益保障体系,可减少生育对女性就业的负面影响。

    落实与延长男性育儿假,是对男性劳动者生育权利的尊重与保护。此举能让父亲身份的男性劳动者更多地参与到生育事务中来。维护的是男女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减轻育儿家庭生养压力,帮助他们“脱困”,成为育儿家庭的“共享福利”。

    当然,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优化生育支持政策,落实与延长“父亲育儿假”只是有效措施之一。还要多措并举,做好统筹兼顾,形成各方合力,才有助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更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助力改善民生福祉。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