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当事人 吃上“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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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李逸峰 通讯员/袁艺平) 调解协议签署后,双方当事人仍对协议的后期履行心存顾虑,怎么办?近日,石峰区司法局和石峰公安分局、石峰区人民法院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方式,成功调处确认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这一份调解协议加上了司法保障。

    2023年9月,易某与刘某因打麻将发生摩擦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几天后,两人见面后再次发生争吵并引发冲突,刘某推倒易某造成对方受伤住院,易某报警。石峰公安分局民警接警后,先后两次组织调解,但双方因赔偿金额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失败。

    今年2月27日,该区司法、公安、法律援助中心三方联动,第三次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当天,调解员、民警引导双方当事人前往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经审核,法院认为,这份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程序要求的自愿性、合法性、可执行性,现场为该调解协议办理了司法确认手续。

    石峰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实践,既发挥了人民调解成本低、效果好的优势,又避免了调解协议易反悔、难执行的不足。既有人民调解的“柔情”,也有法院裁定的“刚性”,给纠纷当事人吃上了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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