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贺天鸿) 近日,攸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法院+公安”联动协作机制,破解执行“找人难”问题,高效打击拒不履行的“老赖”。
2015年,某材料公司向某电芯公司供应锰酸锂,后电芯公司部分货款未付,该材料公司法人邹某与该电芯公司法人朱某协商约定,电芯公司的债务由朱某个人承担,材料公司所拥有的债权转让给邹某,后因朱某未按协议还款,邹某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邹某向执行法官提供了朱某房屋线索,因房屋分别位于广东东莞及湖北武汉,执行法官多次来回奔波于两地,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处置。房屋成功竞拍后,拍卖款仍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朱某为了逃避执行长期“潜水”,下落亦无从得知。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邹某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协力寻找被执行人线索。得到其名下有豪车的信息后,执行法官马不停蹄赶往东莞查封车辆,但因未能找到车辆无法扣押。执行法官、邹某仍不气馁,共同坚持多方面打听查找,最终发现朱某的行踪,可朱某像是提前听到了风声,早就转移了躲藏地点,其下落便又成了谜团。
朱某有履行能力却长期躲避执行,隐匿行踪,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将收集的证据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经与公安机关两次研判讨论,认定其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立案要件。公安机关立案后迅速依法履职,将嫌疑人进行网上通缉,随后,福建公安机关发现嫌疑人行踪、将其抓获,第一时间将此消息告知了攸县公安机关,办案干警将嫌疑人带回攸县。
经过对朱某的教育和沟通后,朱某对其罪行供认不讳,并深刻认识到此前行为的严重错误,积极与邹某进行协商。最终,朱某当场支付了100万元并就剩余款项的偿还与邹某达成了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