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侥幸遮望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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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戎 哥

    2月23日凌晨,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造成15人遇难,44人受伤。据报道,该小区曾因电动车发生过火灾,小区居民也曾经向物业公司反映过,要求整改火灾隐患,可物业公司心存侥幸,总认为没事,迟迟没有动静,没想到这次引发重大火灾,酿成惨案,令人心痛不已。

    电动车作为居民出行的一种交通工具,一时取缔恐怕还有难度,市民思想工作也难以做通,但电动车引发的安全问题却又不得不考虑,这似乎成了一个两难的问题。其实,类似问题在全国多地存在,株洲也不例外。

    以笔者所住小区为例,该小区新建才7年时间,有地下停车场,但没有专门场所供电动车停放,电动车大多停放在电梯通道与地下车库结合部,横七竖八,影响居民出行。对此,不少居民颇有微词,也多次向物业反映过。物业张贴了相关公告,提醒居民不得乱停乱放,可居民依然我行我素,乱停乱放现象“涛声依旧”。新小区如此,老旧小区更是不敢想象,恐怕比这差蛮远啦,火灾隐患更大。

    其实,早在2021年,我省发布过《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管理,并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做出专门禁令。明明有禁令,为何乱停乱放现象屡禁不止?笔者认为恐怕与心存侥幸有关。对物业来说,认为贴了公告,责任尽到了,似乎万事大吉,既不去督查整改,又很少派人到现场维护,听之任之;对居民来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公告视若不见,加之没有专门的电动车停放处,电动车想怎么停就怎么停。长此以往,安全隐患一直得不到根治。

    南京火灾事件发生后,电动车的安全问题再次进入人们的视线,引发各地高度关注,各地纷纷行动,出台举措,重拳整治。近日,湖南省应急管理部门发布紧急通知,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七个严禁”,以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如何才能消灭安全隐患呢?笔者认为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消防部门、小区物业等部门应多措并举,宣传电动车的安全保护知识,增强业主们的安全意识,彻底放弃心存侥幸的心理,及时规范电动车的停放、充电等事项,消灭安全隐患;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乱停乱放、乱接乱搭的现象予以曝光,责令整改。对不停劝告,有关部门应严肃追责,严惩不贷。

    生命诚可贵,安全之弦须绷紧,安全生产之链必须补全,任何麻痹大意、心存侥幸的想法都是对群众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必须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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