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理平
部门上报的材料说“对厂内吸烟、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器材缺失、飞线充电等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但到了现场,触目惊心,问题基本没改,消防通道、楼梯间地上全是烟头,极度脏乱差,几乎处于失管状态。这是市委领导以“四不两直”方式到合泰地区暗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发现的一幕。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合泰地区基础设施落后、小企业已经习惯作坊式生产。另一方面,也与基层自身人员、能力、资源有限,无力对所辖区域实施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有关。说到底,是层层压下来的责任,“在基层是否落实?是否能落实?”的问题没有人问,更没有真正解决。
不仅仅安全生产领域有类似问题。层层压实责任,是近年来,很多部门经常讲到的一句话,其目的是强调在抓工作落实时,各级都要发挥作用,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打通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各级确实需要压实责任,通过层层传导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事项责任主体是上级政府、部门,却以属地管理的名义推给乡镇、街道甚至社区,有些职能部门本该冲在一线的,却摇身一变成了调度员、指导员,在分配工作时,事先不做调研、不分轻重缓急,而是直接“转签”责任书,还美其名曰“层层压实责任”。至于下级能不能落实,采取什么方式完成,是否能完成,不管不问。如果不出事,你好我好大家好;但凡出事,只追责问责下级,不问自己,最终使责任悬空、虚化。这究竟是“压实责任”还是“推卸责任”,不言自明。
必须认识到,基层工作任务繁重,管理职责有限,有很多老大难问题,并非基层不愿作为,而往往是“兜不住”。在这种时候,上级部门应该成为责任落实的示范者,积极推动工作的实施,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主动上前,在责任分担、上下联动、资源配置等方面,多想想办法,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将责任下移,根本上是缺乏担当精神。市委领导明确指出,要以“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问题为突破口,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从根源上系统解决一批问题。层层压实责任本质上是要“分工负责”形成合力抓落实,而不是“负责分工”安排完工作就了事。当每一个上级部门、每一名领导干部都展现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态度,我们相信,不只是安全生产,很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