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贺天鸿) “家长们,孩子的校服费、资料费,麻烦转给我一下……”一个简单的骗术,竟然让近百名家长上当受骗。近日,攸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诈骗案。
被告人彭某、胡某、辜某均是高校在校学生,他们通过技术手段,掌握了一些获取学校家长微信群的方法,并以此展开了多次诈骗。
去年8月4日,辜某通过技术手段搜索到了攸县某高中学生家长微信群二维码信息,并将信息反馈给了彭某,彭某向辜某提供了租用的支付宝收款码,并告知其诈骗话术。后来,辜某潜入了攸县某高中高一新生的10个家长微信群里,潜入后辜某将自己的微信头像、群内昵称修改成了与群内老师一致。
当晚,辜某将订购学习资料等诈骗话术修改后发送至群内,要求每位学生家长支付330元费用,并将支付宝收款码推送至群内。几分钟后,虽然辜某陆续接收了诈骗资金,但被群内部分学生家长察觉,辜某便退出了上述家长微信群。经查,上述家长微信群内共有77名学生家长被骗,共计被诈骗金额2.5万余元。
另外,彭某、胡某还于去年7月29日、8月3日,以类似手段潜入了云南省昆明市某中学学生家长群、浙江省嘉兴市某中学新生钉钉群,通过冒充学校老师在群内发布订购校服信息的手段实施诈骗,导致共计17名家长上当受骗。
法院审理认为,彭某、胡某、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决彭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辜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胡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