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平(左二)和杜敏(右二)现场调解纠纷。 通讯员供图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周圆 通讯员/翦晓铭) 近日,株洲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以下简称“医调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时间跨度长、金额争议大、情绪对抗强的医疗纠纷案件,赢得了医患双方的高度评价。
2023年9月2日,患者李女士在株洲市某医院进行混合痔手术,术后伤口一直未愈合,3个月后再次来该医院进行了第二次手术,对没有愈合的伤口进行了再次修复处理。李女士对第二次手术基本满意,但是由于第一次手术的失败,李女士认为自己身心都受到了严重损害,遂对医院提出8万元的赔偿请求。医院方则认为患者术后伤口延期愈合属于术后正常并发症,医院并无过错,但出于人道主义原则愿意给予患者李女士4000元补偿,双方因补偿金额相差过大产生医疗矛盾纠纷。李女士及其家人多次前往该医院进行协商处理,其间医患双方爆发了剧烈冲突,双方协商无果后,一致同意医调中心人民调解员介入调解。
当晚8时,李女士拨通了医调中心的电话,“您好,我与株洲某医院发生了医疗纠纷,从白天开始协商到现在还没能协商好。我估计你们现在应该关门下班了,但是我实在是精疲力尽,迫不得已向你们求助,请问你们现在能过来帮助我们调解一下吗?”“请你放心,无论多晚,医调中心的大门永远为医患双方敞开,请你告诉我医院位置,我和另外一个人民调解员尽快赶来!”当天值班的医调中心调解员吉利平暖心地回答道。
晚上8时30分,吉利平和另一名调解员杜敏先后赶到医院,通过查看医院就诊单、听取医患双方陈述意见、电话咨询医学专家专业意见等方式,明确了该医疗纠纷的主要分歧点,调处的重点是赔偿金额问题。明确调解方向后,两位调解员先做好医患的情绪疏导,充分发挥其曾经从事过法官、律师的职业背景优势,运用法、理、情调处说服双方,依法依规“拉拢”双方争议差距,力促双方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更好地维护。
两小时后,医患双方达成协议,医院方同意一次性给李女士8000元补偿并免除第二次的手术费用,李女士也答应不再追究医方的法律责任。随后,医患双方前往医调中心签署医疗纠纷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感谢医调中心,感谢你们一心为民排忧解难的奉献精神,让我们享受到了最便捷最实惠的服务!”达成协议之时,李女士表达着谢意。
晚上11时,吉利平和杜敏踏上了回家路,此时,万家灯火已经稀稀落落了,大多数人已进入了梦乡。
这只是中心人民调解员的一个普通工作缩影,像这样的医疗纠纷调解故事,每个月甚至每天都会在中心“上演”。近年来,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克服困难,认真履职,共接待各类医患纠纷1253起,依法受理和启动调解程序1053起,调处成功862起,协议赔偿金额4990万元;防止“医闹”、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百余起。
延伸阅读
打医疗官司的流程
由于专业知识的局限,在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或家属总是处于“弱者”位置。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如何和医院打官司呢?
第一步:到医院请求封存病历。
第二步:拟写起诉状。起诉状中应写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和年龄和住址。原告应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写明被告的住址、法定代表人。并写明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即认为医院应承担责任的事实和理由)。
第三步:准备证据材料。原告无须就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的过失提供证据,但必须就诉讼请求的依据和原被告之间的关系提供证据。
第四步:到医院所在地的管辖法院递送起诉状,并根据法律的规定缴纳诉讼费。至此,当法院受理之后,原告可以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