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多所高职院校表现亮眼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湖汽职院自主研发的无人驾驶车为学生运送行李。 记者/戴凛 摄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戴凛

    发明专利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高职院校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

    日前,“高职发展智库”公众号对2023年全国高职院校发明专利授权数量进行了统计分析,以此观察各高职院校2023年在发明专利方面的表现。

    在株洲的高职院校中,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表现突出,在省内高职院校中排名前列。而通过进一步推进专利成果转化,也为学校和当地产业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影响力。

    ◆ 专利授权不断增加

    统计数据显示,近五年,高职发明专利授权量逐年稳步提高。据高职发展智库统计,2023年,全国共有665所高职院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总计达7403件,较2022年增长7.9%。其中,182所“双高院校”共获发明专利授权3916件,占比52.9%,校均22件;483所非双高院校共获发明专利授权3487件,占比47.1%,校均7件。总体来看,“双高”院校优势明显。

    记者梳理发现,在株洲的高职院校中,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以33件发明专利授权,在全省排名首位,在全国排名第57位。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分别以12件、11件、11件,紧随其后。展现了在株洲的高职院校实力与地位。

    其实,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突出表现并非偶然,据湖南省高职院校2022年发明专利授权及专利转让统计数据显示,该校在2022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及专利转让数量两个方面也均居全省第一。

    ◆ 各校多手段发力

    以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为例,该校对标湖南制造强省领导小组制定的《湖南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行动计划》,确定汽车产业属于《行动计划》中的“先进储能材料及电动汽车产业链”。

    为此,学校注重智力成果的创造、运用、保护,在2019至2022年间,获得专利授权398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263项,外观设计专利58项,发明专利77项。专利资产丰厚,在省内高职院校中可谓一枝独秀。专利转化运用对接的企业面也日益扩展,走出了一条高职院校教学与科研两手抓的新路子。也符合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科教融汇”职业学院发展新方向。

    据了解,该校聚焦汽车产业前沿技术,已先后与长沙行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智点智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等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校企协同攻关关键核心技术成效明显,第一批科研成果完成后均进行了严密的专利保护。

    比如,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无人机的地面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授权后,已转让给湖南创信伟立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校企间的专利成果转移转化,由企业进行深度开发研究及生产化应用,践行了高校研发、企业实施的专利转化路径,目前进展顺利。

    另一方面,汽车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也关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优质创新资源,积极寻求与学校的合作,深度开展校企协同创新实践,力求突破一批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强化企业需求牵引和市场化导向的知识产权布局。例如学校自主研发的无人驾驶观光车,即是应企业的技术需求而开发,在由顺德区人民政府指导、碧桂园集团主办的顺德新能源汽车小镇开园仪式上精彩亮相,受到同行的高度关注。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也有耀眼表现,该校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智库功能,校企联合申报、承接省、市及企业项目85项,推动轨道交通装备“主特产品”技术创新,为行业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革新140项;攻关完成《一种车载ATC便携式测试仪》等轨道交通装备核心零部件7项,主特产品技术创新8项,部分产品随主机出口到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依托学校生产型实训基地为轨道交通产业开展研发、技术服务以及核心部件生产,年产值达1.5亿元,为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企业提供配套零部件产值4.83亿元。

    ◆ 政策支持调动积极性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调动学校教师投身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校和企业融通创新,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2020年12月,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的暂行规定》,学校对成果完成团队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扶持和奖励。

    其中提出,学校鼓励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由此所取得的净收入的 90%奖励给成果完成团队。同时,学校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条件。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学校将成果转化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职称评审加分系列。

    学校还鼓励成果转化完成人到成果转化的企业兼职或带薪离岗创业。科技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征得学校同意,可以兼职到企业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并取得合法报酬,兼职取得的报酬原则上归个人。科技人员经征得学校同意,可以带薪离岗创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离岗时间原则上1至3年。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