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名江西“老表”讨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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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贺天鸿) 1月22日,彭某、张某等3名农民工代表在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醴陵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足额拿到了被拖欠的14万余元工资。

    去年6月,彭某、张某等15名江西籍农民工,在李某(江西籍)雇佣下,参与醴陵市某地建筑施工。去年7月工程完工后,李某将结算工程款挪作他用,拒不支付工资。去年10月,李某以手机停机、躲到外省的方式玩起了“失踪”,彻底无视彭某等人的催讨和劳动监察大队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去年11月,彭某等人无奈之下,以李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向醴陵市公安局报案。后醴陵市公安局予以立案,于去年12月在广东省将李某抓获归案。

    审查逮捕期间,该案承办检察官审查案卷发现,双方开工前没有明确约定,犯罪嫌疑人李某供述的欠薪金额比彭某等人讲述的14万余元工资金额少了6万余元。承办检察官马上联系李某辩护律师、彭某等人以及醴陵市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调取了相关证据,并认真咨询了解本地装修平均工价,详细核算工程量后,对彭某等人提出的工资金额予以认可。

    为了早日让农民工朋友在春节前拿到被拖欠的工资,承办检察官充分进行释法说理,最终让李某回心转意,支付了15名农民工的全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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