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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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周圆 通讯员/李珲杰) 近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行政执法争议协调会,市委编办、市住建局(燃安办)、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负责人参会。

    本次协调会就明确我市可燃气体报警器行政监管职责进行协调,会前市住建局(燃安办)和市场监管局按照《株洲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办法》提交了相关资料。会议期间,争议双方分别阐述了己方的事实及相关法律依据,市委编办对双方的职权划分进行了解读,市司法局就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协调意见,争议双方对协调意见表示认可。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制作《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意见书》,载明协调事项、依据和结果,经争议双方认可后盖章执行。

    2023年7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司法局出台了《株洲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办法》,该《办法》规范了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及争议类型、争议协调的原则,明确了提请争议协调的程序和材料要求、争议协调事务办理的主体、流程和时限及协调结果应用,争议协调意见(裁决决定)的执行等内容。该《办法》的实施,将我市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执法争议解决纳入了法治化轨道,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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