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化解厂内特种设备加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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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成姣兰

    去年12月10日,江西囤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办事处一员工在加油站一次性购买600升柴油,准备用于厂内叉车、抱车作业使用,回程中被交警查处,并将移送检察机关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现在他都没心思上班,如果判刑,会不会影响子女前途?公司后续加油如何解决?公司上下人心不安。”该公司负责人敖波说,厂内特种设备加油困境,可以说是株洲不少小微企业面临的共同难题。

    企业购买散装柴油

    运输途中被查

    囤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西萍乡市,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去年分别与荷塘区、芦淞区政府签订协议,承担服饰加工企业的废布料垃圾回收处理。

    目前,该公司在荷塘区合联圣物流园租下厂房,拥有作业用叉车、抱车各一台,每天处理废布料100吨左右。

    去年12月10日,公司员工在中石化合泰加油站购买600升柴油,加注到企业自备的轻型栏板货车车厢的两个桶内。然而,货车驶离加油站不到200米,被巡逻的荷塘交警查获。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品,目前案件即将移送检察机关。

    叉车、铲车、抱车等厂内特种设备,大多为柴油车。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数据显示,全市登记在册的厂内特种设备(车辆)共有2077台。以往,小微企业大多自行灌装柴油运回厂内,现在为何就不行了?

    问题的源头,是2023年1月1日施行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明确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这意味着柴油不再按照其闪点是否小于60度来划分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而是统一将所有柴油纳入危险化学品范畴,其生产、经营、使用都需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为危险驾驶罪。

    小微企业柴油加注

    陷入两难境地

    因此被查的,不止囤钇环保科技公司一家。

    截至目前,我市交警部门已累计查获5起非法运输柴油案例。2023年3月16日,荷塘区人民法院就对第1起案例当事人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他4起,交警正准备移送检察院。

    国家层面将柴油纳入危险化学品,是为进一步促进成品油规范管理,降低安全隐患。但新规实施以来,我市不少企业陷入厂内车辆加油难的困境。

    记者从各大加油站走访了解到,过去企业如需给厂内特种设备加油,只需自带容器并携带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录入公安系统即可,加油站对柴油的加油量、储存容器等并无特殊要求,企业可依照需求量购买并自行运走。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自2023年10月公安部门要求购买散装柴油进行实名登记起,截至2023年12月21日,全市已有17641例实名登记购买柴油,平均每天200例左右,最多一例一次购买913升。

    “加油站一直都允许这样操作,我并不知道这样违法。”敖波表示,企业在加油站购买散装柴油,自行运回再加注到厂内特种设备使用,是一种沿袭已久的普遍现象。事后,她反复在网上搜索相关规定,亦未找到确切说法。

    那么,除购买散装柴油外,是否还有其他方式可以解决?

    按照规定,企业使用的叉车、铲车、抱车等厂内特种设备,并不具备在厂外道路上行驶的条件,如果厂内特种设备需要加油(通常为柴油),则必须通过油罐车或自建撬装式加油装置加油。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柴油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管理后,他们开始对全市各企业进行了检查。拥有厂内车辆多的大型企业,基本配备了撬装式加油装置和存储罐,油气经营单位定期通过油罐车送油,相对较规范。而小型叉车、抱车加注柴油或购买散装柴油自用,因量小一直未被纳入他们的监管范围。

    从实际情况看,建设撬装式加油装置报批和建设成本并不低,广大小微企业并不具备条件,我市相关成品油销售机构也尚未开展大范围的油罐车送油上门业务。

    诸多困难之下,企业特种设备加注柴油,只能自行购买,自行运回加注。柴油被列为危险化学品管理后,私自运输涉嫌危险驾驶罪,企业陷入“无油可用”和“知法犯法”两难局面。

    采购电动厂内车辆

    构成新的成本压力

    厂内特种车辆加油难题,并非株洲独有。

    去年2月,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一工地安排挖掘机操作员用普通货车购买1320升柴油,准备运回工地供施工设备使用,途中被当地交警查获,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柴油),运输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车子不能出厂,柴油进场困难,有人打起了靠此赚钱的主意。

    去年6月,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周某使用普通货车运输柴油,到附近工地给工地挖掘机加油被查,因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被罚款3万元。

    去年4月,浙江省宁波市一汽配店经营者卢某指派余某装载700升柴油送至四周工地,给铲车、挖机加油,被罚款3万元。

    敖波坦言,几乎所有小微企业都面临这一困扰。为维持生产,不是购买非法经营的柴油,就是偷偷到油站购买再拖回来,或是晚上偷偷将厂内车辆开出来去加油,“不管哪一样,在法律面前都行不通。”

    在新能源车快速发展的当下,为什么不换成电动车呢?记者提出新的疑惑。

    “比如抱车,一抱就是三四吨重,铲车更是需要一边铲一边推着货物前进,柴油车力气大些。”敖波介绍,在买车时,她就问过有无电动车,当时并未买到。“前段时间听说抱车出了电动车,万一政府没法解决现在的困境,那就只能重新采购电动车了。”敖波表示,很多企业的叉车、铲车、抱车等都在使用年限内,全部换成电动车,又要增加不少的成本压力。

    记者手记

    多渠道探索创新 来破解“加油困境”

    柴油未被完全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前,小微企业和市民用油,历来多采取去加油站买散装油的形式,有加油站甚至推出过必须采购油站专供油桶,以降低运输风险。柴油全部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后,自用柴油运输也涉嫌危险驾驶罪,法院的判决无疑是有正当的法律依据的。

    然而,在目前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备的情况下,广大小微企业厂内特种设备尚无明确的合法加注柴油的途径这一现实问题,如何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解决?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认为,法律的权威必须捍卫。如何解决现实问题,可将相关问题向上反映,使上级部门尽快出台相关配套细则。

    记者认为,地方政府亦可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在全国性法规细则未发布前,主动作为,开展多渠道创新性探索,在现行制度下通过优化服务、引导即将“退役”的柴油车向电车转型;或是搭建一个供需沟通平台,小微企业提前报备用油数额,再由油品经营企业定期开通送油上门服务专车,化解企业特种设备合法合规加注柴油问题,并实现规范管理。

    对于目前在正规加油站购买柴油用于厂内特种作业设备生产、且购买时按公安部门要求登记的,如从加油站运输回厂途中被交警查获,应该考虑当前法律法规实际,落实包容审慎监管。

    同时,应重点打击流动黑加油车、加油黑窝点等非法储运销售成品油的行为,确保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监管到位,尽可能消除安全隐患,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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