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跃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易翔 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20次,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2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6个,开展执法检查5次、集中视察7次、专项评议3次,作出决议决定4个,圆满完成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汇聚了人大智慧、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年来,常委会着眼大局、立足实际,突出抓了几件具有开拓性、富有成效性的工作:一是携手江西省萍乡市制定《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是立法法修改后,全国首部跨省流域市级层面协同立法条例。二是率先制定《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是全国市级层面首部该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三是创新开展重点民生实事监督工作,相关经验得到毛伟明省长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实施。四是坚持开展预算绩效“四评”监督,为省人大开展“二问四评”工作提供了株洲样本。五是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百案评查”活动,相关经验得到省人大肯定。六是坚持不懈开展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监督,得到市委充分肯定,并推动政府出台《株洲市村(居)民建房与风貌管理操作指南》文件。七是深入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调研,成功推动市属公办中职学校的立项和建设。八是扎实推进代表建议办理,A类办理件达到56%,同比提升17.9个百分点。
在抓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常委会依照法定职责,围绕立法、监督、决议决定、人事任免等,统筹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稳方向之舵
常委会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是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论述,全面打牢思想根基。将开展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四下基层”、政绩观大讨论和专题研讨等工作要求,确保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株洲人大》杂志开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推动精神更加入脑入心入魂。
二是坚决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12件次。坚决服从市委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在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中积极履职尽责,做到党的工作重心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7人次。
三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出台《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施方案》,从制度层面搭建株洲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框架。持续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12345热线人大代表通道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更好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株洲实践与探索”调研,《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思考》等5篇论文在省人大制度研究会评选中获奖。开设“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传专栏,讲好了新时代人大故事。
二、突出良法善治,全面维护法治之威
常委会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重要论述精神,统筹推进地方立法、执法检查、司法监督、法律宣普,法律权威得到有力彰显。
一是扎实推进地方立法。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召开全市人大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和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现场会,建立完善“立法专班及双组长制”“立项前论证、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机制,探索协同立法“八同”模式,出台《株洲市立法协商工作办法》,实行代表参与立法“三纳入”,加强公众参与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共识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全面督促严格执法。紧盯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发现并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开展湖南省先进制造业条例执法检查,助推全市先进制造业扩能升级。聚焦民宗部门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完成全市新一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开展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文明养犬行为得到更加规范。
三是监督推动公正司法。开展2023年度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对12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专项评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强化了“两官”依法履职责任意识。开展2023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百案评查”活动,对评查发现的采取强制措施不规范、涉案财产处置不完善等问题进行严肃交办,并向市委进行专题报告,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
四是积极引导全民守法。开展“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得到全面贯彻。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督促株洲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两部规章完成修正工作,对株洲市农村住房建设竣工验收办法等三个规范性文件提出纠正意见。配合完成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规范性文件入库全覆盖。
三、围绕中心大局,有效履行监督之责
常委会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重要论述精神,围绕中心大局,认真行使监督职权,更好寓监督于支持之中。
一是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审查批准市本级预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全口径债务管理情况、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深化预算联网监督,牢牢看好人民的“钱袋子”。听取审议审计工作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开展省审计查出涉株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推动医保基金及“三医”改革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等23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推动规划计划得到更好落实。按照“一年一监督主题”计划,围绕“裂变”主题,开展全市先进制造业裂变情况调研,提出5个方面17条建议。聚焦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调研,推动政府正式公布第一批工业遗产名录,涉及工业遗产40处。统筹开展油茶产业发展情况、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情况以及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调研,助推经济发展更加高质量。
二是聚焦生态高水平保护开展监督。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动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助推清水塘片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获得重大改革突破。开展长株潭生态绿心株洲区域保护工作情况调研,相关建议得到省人大吸纳,并推动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的修订。围绕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更好守护大美湿地。开展停车难、停车乱等城市管理情况调研,推动政府精准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聚焦群众高品质生活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情况报告,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开展社保基金监管工作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回头看”,社保基金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专题调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围绕解决农村改厕等问题提出专门建议。统筹开展中医药“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门学校建设情况、归侨侨眷权益保护“一法两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少数民族乡差别化支持政策落实情况、打击治理涉众金融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消防工作情况等调研,助推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可感可及。
四、发挥代表作用,深入践行为民之心
常委会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优化服务保障,支持代表更好地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一是全方位搭建履职平台。开展“双联”工作深化年和“四个一”“五进”以及代表小组活动,推动领导干部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更加常态化。加强代表联络站“建管用”升级,全市代表联络站从400余个整合到199个,布局更合理、网络更健全、驻站更方便。推动代表联络站向产业链、向园区、向专业领域拓展延伸,全市13条重点产业链已有9个建立代表联络站,金融、乡村振兴等领域建立专业小组代表联络站7个。深化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常态化组织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履职渠道不断拓展、履职方式更加多元。
二是全身心优化服务保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上联下、老带新”等形式,开展专题培训和专题辅导,组织代表结对座谈交流、分享履职经验,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推进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建设,健全规范代表履职档案,推行代表履职积分制管理,指导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开展履职先进小组和个人评选表扬,代表履职更有成就感、获得感。
三是全过程跟踪督办建议。完善代表建议“精准提出、精准交办、精准督办、精准评价”机制,坚持“主任会议成员+专门委员会+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多层合力督办模式,实行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建议办理更加高质量。今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250件,形成办理件621件,办结答复率99.5%。
五、强化自身建设,持续夯实干事之基
常委会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人大自身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着力打造过硬队伍,持续提升履职水平。
一是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作用,推进“镜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开展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自查自纠工作,对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进行清理规范,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推进“四强”支部建设,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党建工作更见成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二是全面强化履职能力。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开展大兴调查研究和“走找想促”活动,机关34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带头报送问题186个,解决177个。举办6期“人大大讲堂”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优秀代表示范讲、专家学者专题讲、局长主任登台讲,推动干部更好地提能力、强素养。坚持在实践中锤炼干部,积极组织动员干部参与项目攻坚、驻村帮扶、信访接待、“三供一业”改造等工作,让干部在基层一线、项目一线、矛盾一线摔打磨炼、淬火历练。
三是不断提升工作效力。坚持用作风保障作为,认真组织“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和“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务实、清廉、简朴之风更加深入人心。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落实“一年一工作计划”“两月一工作预安”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增强会议实效的若干意见》,工作效能不断提升。坚持用导向激励人心,积极为干部成长提供平台、创造条件,干部干事激情更加高涨;动员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上级人大组织的评选活动,创先争优氛围更加浓厚。
一年来,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担当作为,履职成效明显,工作亮点纷呈。天元区聚焦代表履职“数字化”,在全省率先建成“智慧人大”APP县区独立平台。芦淞区创新开展“主题驻室”活动,让驻室活动更具计划性、灵活性和实效性。荷塘区以建议重点督办为抓手,推动全区38个社区运转经费实现提标。石峰区对历年交办的建议实行“回头看”“回头督”“回头办”,推动建议办理质量稳步提升。渌口区探索民生实事票决项目与财政专项资金有效衔接,为打造民生实事票决“升级版”积累了经验。醴陵市探索开展“代表建议办理三方测评”模式,提供了建议督办“醴陵样本”。攸县将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代表联络站相结合,推进7个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站建设,成功创建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茶陵县在专项评议中全方位征集人民意见、全链条开展人民监督、全覆盖接受人民评议,打造了评议监督“茶陵模式”。炎陵县以“十个一批”活动为抓手,为地方发展发挥了人大独特作用。
各位代表,常委会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是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监督工作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有待进一步完善,代表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强化,基层人大短板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自身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2024年的主要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也是加快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的关键之年。做好明年的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两个重要制度载体”作用,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落实“七个有新作为”要求,聚焦“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战略目标,开展“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机关建设”行动,坚持守正创新,强化上下联动,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株洲实践,为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株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更高质量落实好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持续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市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市委有部署、人大有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圆满做好任命工作,增强被任命人员履职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持续探索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和功效。
二、坚持树牢法治思维,更高质量推进好法治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务实有效管用,修正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协同立法工作,推进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若干规定立法工作,开展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炎帝陵国家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调研论证工作。落实省、市、县、乡四级人大协同开展“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推进“法治护企”“法治护绿”“法治护安”行动,出台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开展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办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办法一规定”、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执法检查,配合做好上级人大有关执法检查、立法调研、法规修订工作。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实现备案、审查、纠错全流程电子化。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普工作。
三、坚持立足人大视角,更高质量发挥好监督效能。按照“一年一监督主题”安排,围绕“创新”主题,开展打造科技创新高地情况监督。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全口径债务管理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侨海工作情况、侨资企业发展情况、专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湘赣边区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情况、“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农业小型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情况、促进农业机械化生产情况、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继续做好预算绩效“四评”监督、“两官”履职评议、营商环境“百案评查”工作;围绕中职教育审议意见贯彻落实、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贯彻落实、株洲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工作、湘江保护工作、学生防溺水工作等开展调研监督;对代表视察、检查调研和专项审议等监督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适时对政府组成部门开展专项评议;协同开展长株潭三市人大代表“视察调研三市红色旅游资源保护利用一体化情况”活动;配合做好上级人大有关监督工作,以高效能监督助推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优化服务保障,更高质量开展好代表工作。认真贯彻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和湖南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全面开展“基层人大工作加强年”活动,进一步做深做实乡镇、街道及开发区人大工作,加快补齐基层人大工作短板。继续推动代表联络站“建管用”升级,出台规范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运行文件,开展示范性人大代表联络站创建,做好人大代表联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结合文章,推动代表联络站向产业链、向园区、向专业领域拓展延伸,真正让“小阵地”发挥“大作用”。深化人大代表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确保更好发挥作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就近集中进站履职参与“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行动,为更好实现法治护航贡献代表智慧和力量。继续对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持续打牢履职功底。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强化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推进市政府领导重点领办,抓好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和满意度测评工作,不断增强建议办理实效。巩固拓展县乡层面民生实事票决制全覆盖成果,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加大代表宣传力度,全面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
五、坚持“四个机关”定位,更高质量抓好自身建设。坚持“四个机关”定位不动摇,铺开“高水平机关建设”行动,开展“兴党建、重创新、提质效、激活力”主题活动,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成效。兴党建,就是要巩固拓展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认真抓好“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人大大讲堂”等工作,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打造“清廉人大”。重创新,就是要推进“一区县一特色”“一委室一品牌”建设,开展优秀代表、优秀建议、优秀监督案例、优秀基层立法联系点、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持续打造具有株洲辨识度的人大工作品牌。提质效,就是要坚持“一年一工作计划”“两月一工作预安”工作机制,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增强会议实效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打通代表履职APP数据壁垒,强化工作督查落实,不断提升干事效率、履职效能。激活力,就是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树立正确导向,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人大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各位代表,最非凡的成功是战胜自己,最可贵的坚持是永葆初心。让我们铭记当选时的承诺、保持最宝贵的初心,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株洲而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