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喜张
【在其位、谋其政。】
即将成为过去的2023年,热词生动记录下人们的生活。有媒体将“鼠头鸭脖”评为热词之一。
细究“鸭脖事件”,根源就在于“分内之事”没做好。“分内之事”,出自《圣谕广训·孝训》,意思是本分之内的事情,指自己应负责任的事情。“鸭脖事件”中,市场监管部门的“分内之事”就是“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很显然,他们本来应该做好的“分内之事”并未做好,不但贻笑大方,还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实在是不值当。
做好“分内之事”,也即“在其位、谋其政”,既是一种职业精神、责任所在,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最起码的党性要求。
当前,正处于高速度增长到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期,也是城市之间竞争与分化的关键期。株洲想要争先进位、力争上游,第一要务就是先做好“分内之事”。打造“三个高地”,打好“发展六仗”,也需要在每一件“分内之事”基础上“跳起摸高”。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大力为企业排忧解难,成效显著,但同时也必须看到,槽点还是不少。例如,有企业因“双电源”问题影响生产,多年推进缓慢;有企业因道路狭窄影响货物运输,多次反映无法解决;有企业扩大产能需要用地,但承诺的地块迟迟不能交付……
问题出在哪?少数干部占位而不干事、出工而不出力,“分内之事”敷衍应付。根治这种现象,需对症下药、多管齐下,关键“一招”就是要用制度框起“分内之事”,坚决对“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现象说不。
压缩“弹性空间”。做好“分内之事”,不在于表态多快、调门多高,而在于说到做到、马上就办、干就干好。因此,制度规定要把“大力倡导”变成“硬性要求”,尽可能地压缩“弹性空间”,倒逼更多干部“站好岗”“守好位”。
避免“纸上谈兵”。明朝首辅张居正曾在一份奏疏中说:“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实践也反复证明,制度执行越有力,治理能力越有效。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才能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明白做不好“分内之事”,也可能踩到“高压线”。
株洲更进一步,分秒必争。我们有必要发挥制度的更大效能,沉下心来做好“分内之事”,“集中精力办好株洲自己的事”,在此基础上才能通过一个个“往前半步走”,聚沙成塔、积少成多,为发展积蓄更多向上的动能,创造更多进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