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评审有了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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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芳 通讯员/刘振) 12月28日,《株洲市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日前,市财政局举行《办法》宣贯会,来自项目建设单位、县市区财评中心负责人、造价咨询机构负责人等200多人参加。

    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行为和提高预算准确性的重要手段。今年11月,我市出台的《办法》是市本级第一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这是继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清理遗留积压项目活动以来,打通财政评审工作堵点、优化财政评审流程、强化职能职责的又一重要举措。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降本增效”有关要求,《办法》拓展了评审范围,将经营性项目预算、信息化项目结算及部门预算项目纳入了评审范围;改革了结算评审模式,由原来出具评审定案表优化为出具评审报告,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重点评价,实现了从单一数字评审向“综合评价为主,数字评审为辅”模式转变,提升了评审人员的评审水平。此外,《办法》还加强了社会中介机构管理。

    近年来,市财政局坚决落实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坚持把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作为加快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抓手,在狠抓机制建设、服务和创新上下功夫,取得了积极成效。2021年以来,市财政局累计完成预、结算评审项目960个,评审总金额155.57亿元,审减金额28.37亿元,综合审减率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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