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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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邓伟勇) 12月28日,在渌水流域主要入河支流南岸港,人工湿地已完成清淤换填、生态缓冲带加快建设中,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改善渌水水质。“根据新出台的法规,这些项目建设的信息将依法与江西省萍乡市共享,以便更好实现上下游协同保护。”渌口区委副书记、区长赖晓智说。

    项目信息依法与外省城市共享,推动实现这一合作的新法规就是《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法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后,全国首部跨省流域市级层面开展的协同立法。

    渌水,是湘江一级支流,发源于罗霄山脉北麓的江西萍乡市杨岐山,流经株洲醴陵市、渌口区,汇入湘江。近年来,株萍两地就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开展了系列合作,但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存在协作不畅等问题。特别是信息不共享,执法不配合,应急不联动等,成为共筑绿色生态屏障的堵点。

    如何让水更清、河更畅,为萍水河—渌水流域构筑起一道坚实有力的生态屏障?依法而治,循法而行,两地的决策者不约而同地想到了用立法作为主攻方向。

    坚持为民立法,该立法项目从提出到论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务实管用、解决实际问题。

    比如,针对协同保护职责不清问题,《条例》规定,株萍两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商解决重大事项,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条例》还对联合河长制、应急联动、生态补偿、公众参与等方面合作进行了明确。

    “协同立法的目的是保护一河清水,既要注重流域的治理和保护,又要突出发展引领,助力两地经济发展,为湘赣边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光跃表示。

    加强流域协同治理与保护的同时,《条例》规定,两地协同推动萍水河—渌水跨省航道的规划纳入国家水运发展规划,依托湘赣运河政策,提升规划层级,发挥立法对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

    协同立法体现了两市守护好一江碧水的决心,在法治轨道上,各项工作得以更高效地推进。目前,我市已成立工作专班,高位推动渌水流域系统治理,集成了防洪安全、水运交通、水环境生态、水景观与经济、水智慧管理五大类工程内容,规划2023年至2035年实施111个项目,总投资预计17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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