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县市区核发许可证 2.18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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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邓伟勇 通讯员/严炜东

    “政府提供图纸,房子建得又快又好看。”渌口区南洲镇早竹村村民孙春凤,今年规范建房,不仅省了钱,还得了现金奖励,引得邻居好生羡慕。

    2017年3月1日,《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此为抓手,我市坚持久久为功,一年接着一年干,不断强化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能力,农村村庄建房行政审批已实现全域覆盖,助力了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乡村风貌逐步改观。

    2022年,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结合《条例》出台以来的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内容、完善农村村民建房申请、审批程序、增加保障农村建房安全的相关措施,厘清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职责。

    实践中,渌口区坚持试点先行,严格按照《条例》制定完善了村庄建设规划,打造了“规范村民建房点”和“安置区示范点”模板。同时,建立奖惩并举双向激励的机制,对村民规范建房的,每户奖励3000元,有效提升了村民建房的规范化水平。今年5月,我市召开《条例》贯彻实施推进会,强调要建立健全“乡镇主责、村规民约监督、工匠发力、奖罚分明”的运行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探索创新,打造“美丽村庄”品牌。

    今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连续第5年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各地整改村庄规划建设、村民建房、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乡村建设法治意识和管理能力。据悉,《条例》实施以来,炎陵、茶陵、攸县、醴陵和渌口区共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18万本。

    市人大环资委负责人介绍,市人民政府即将出台村(居)民建房与风貌管理相关文件,为规范村民建房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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