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陈洲平 通讯员/张陈诚 谭书琴) 新年将至,烟花市场火热,一些不法商贩也乘机出现。12月18日,茶陵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线索举报,称洣江街道渡里村村民周某在其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该局联合县公安局、洣江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赶赴举报点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92件。
经调查,该批烟花爆竹未经依法批准存放于一栋两层民宅一楼,现场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且该民宅未采取防潮、通风、防静电、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扣押,并转移至茶陵县“打非治违”专用仓库,由公安机关进行统一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