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邓伟勇) 12月2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光跃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波、余群明、王建勇、欧阳瑞丰、李余粮,秘书长兰军出席。市领导阳望平、蒋湘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新林列席相关议题。
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审查批准2023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强调,要严格预算调整、预算执行、预算监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会议强调,要压实责任、精准施策,注重新老规划衔接,更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和督办情况报告,对部分办理单位开展满意度测评。会议强调,要在“提”上求质量、“办”上出实效、“评”上见分晓,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会议听取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和有关人员名单草案;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审议《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23年度市人大代表履职积极分子、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先进小组、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