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天查获15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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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马文章) 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行业违法行为,我市雷霆出击。12月15日,记者从市安委办获悉,11月以来,醴陵公安查处15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烟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24人。

    11月19日,醴陵市福顺烟花贸易有限公司欧阳某标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司机高某雨驾驶货车非法运输950箱烟花爆竹到河北,在醴陵市白兔潭镇柏大村附近被公安机关查获。

    11月22日,上栗县星广贸易有限公司张某友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司机姚某杰驾驶货车非法运输500箱鞭炮到山西,途经醴陵大道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11月25日,醴陵市建德花炮厂卢某方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司机鹿某川驾驶货车非法运输280件鞭炮到湖北,途经沪昆高速醴陵东收费站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目前,上述违法行为人均被依法行政拘留,福顺烟花公司、星广贸易公司和建德花炮厂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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