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创新医疗机构综合监管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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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片均为执法人员正在对我市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式”检查。 受访者单位供图

    杨加才 温琳

    “幸福株洲”离不开“健康株洲”,健康是个人、家庭和社会幸福的基石,是最刚需的幸福参数。健康需要医护人员的守护,同样也需要法律的守护,一个公平正义、群众满意的就医环境,离不开法律法规的调整规范。

    “着眼于问题,不回避问题,去解决问题,就是我们开展‘体检式’卫生监督综合检查的目的所在”,株洲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党总支书记、局长蒋国荣在全市“体检式”卫生监督综合检查动员部署会上如是强调。

    今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市州层面对全市8家公立医院开展了“体检式”卫生监督综合检查,检查过程中和检查结束后,株洲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全程跟进调研,为“体检式”卫生监督综合检查把脉定向,不仅形成了“体检式”检查+“沉浸式”服务的“长效化”机制的解决方案,还实现了“三个提升”、促进了“三个转变”、厘清了“三层关系”、形成了“三项制度”。

    全市“体检式”卫生监督综合检查,是针对全市医疗机构,按照《湖南省医疗机构现场卫生监督指南》,重点围绕依法执业、医疗质量与安全、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方式是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文书制作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经集体讨论后形成卫生监督意见和问题清单,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立案调查处理意见,涉及违纪行为或其他部门的问题线索将移送相关部门。

    “体检式”卫生监督综合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2023年全国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的制度安排。

    “‘体检式’卫生监督综合检查,是对医疗机构综合监管的一次再完善、再部署、再规范。” 蒋国荣总结道。

    今年以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先后启动了对8家公立医院的“体检式”卫生监督综合检查,由“卫生监督员+临床专家+药学专家”组成的20人的检查队伍分组进驻各家公立医院,通过自查自纠、现场检查、情况反馈、落实整改四个环节,层层递进,抽丝剥茧,全面检查医疗机构在执法办院、依法执业领域的病灶隐疾。

    经过为期2个月的检查,检查组抽查临床科室及相关部门339个,在岗卫技人员执业资质3300人、病历706份、处方2337张、诊断报告806份。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共519个,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6家医院精麻药品使用管理等不规范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约谈相关人员共40人。回头看发现新问题21条,对5家医院存在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1成效一:

    “体检式”检查实现了“三个提升”

    ——提升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感

    法律是最好的底气。“体检式”卫生监督综合检查通过加强对重点专业、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的监管,在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控、医疗质量与安全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处置问题,有效遏制违法诊疗行为,用法律规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唯利式”诊疗行为,提升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感。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指导市二医院建立心电中心,有效规范了心电诊断行为,强化了就医安全。

    ——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治院责任感

    “体检式”卫生监督综合检查开展以来,各医院党委依法办院意识明显增强,对“体检”反馈的问题清单高度重视,市妇幼保健院将整改落实与每周医疗质量安全、医德医风的联合查房相结合,形成常态化机制把控依法执业过程,市三医院结合“医疗文书规范年活动”,强化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的落实力和执行力,通过开展住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规范医疗文书书写,有效地提升了法治医院建设成效。

    ——提升卫生监督执法使命感

    市区两级先后有25名卫生监督员参与“体检式”卫生监督综合检查,通过“体检式”卫生监督综合检查,创新了公正文明、科学高效的监督执法模式,卫生监督员在赋能医疗行业全领域综合监管,实现卫生监督高质量发展新突破中找到了新时代卫监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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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效二:

    “体检式”检查促进了“三个转变”

    “体检式”检查促进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认知,由“孰是孰非”到“依法依规”的转变。

    通过当场反馈和集中反馈,让医务人员知道了法律的要求,行为的规范,违法的成本,在对依法执业的态度上,从“看不到问题”“不算是问题”,转变成了“是我的问题”的重视,医务人员规范执业的法治意识持续提升,极大减少了医务人员因对法律法规的模棱两可造成了不经意违法行为。

    “体检式”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8家公立医院7460名医务人员开展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等相关卫生健康法律知识考核,合格率达99.55%。

    “体检式”检查促进了监督执法机构监督行为由“多头执法”到“综合监管”的转变。

    有效融合监督职责和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执法效能。打破了对同一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医疗卫生监督、放射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分别登门,各查各的”的传统模式,缓解了医院的迎检压力大,减少了对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干扰。以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为例,实行“体检式”综合监督后,省市两级一并进驻检查,将以往的每年至少5次监督检查整合为1次。

    “体检式”检查促进了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技能由“分门别类”到“复合监督”的转变。

    破除了科室专业界限,让卫生监督员全面参与到对医疗机构各专业的监督执法工作,全面培养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执法技能、法治思维等多方面的复合素质,“战斗员”“指导员”“服务员”的复合能力。“体检式”卫生监督综合检查破除了科室专业界限,让卫生监督员全面参与到对医疗机构各专业的监督执法工作,培养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执法技能、法治思维等多方面的复合素质。

    在监督内容上,监督员参与“体检式”检查要涉及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等多个专业领域。在监督形式上,由之前的“找问题”扩展到“找问题、讲法理、助整改”,更加注重行政执法的后半篇文章,促进了监督员对法律法规条款的充分认知。在职能定位上,由单一的监督员职能,扩展到“监督员”“指导员”“服务员”,在“体检式”卫生监督综合检查过程中,既要发现问题履行监督职责,还要指导医疗机构规范整改,直至问题销号解决。“体检式”检查以来,先后指导8家公立医院规范了精麻药品管理并完善了监控制度,为医院依法依规使用管理精麻药品提供了科学合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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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效三:

    “体检式”检查厘清了“三层关系”

    让医疗机构厘清了“法”与“技”的关系。

    医疗技术是医院的“梧桐树”,可以招揽更多的“金凤凰”,但依法办院也是医院的“奠基石”,动了就会“大厦将倾”。

    “体检式”卫生监督综合检查,通过行政处罚和监督提醒,帮助医疗机构重新重视了“奠基石”,为医疗机构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加稳定可靠的基石。“体检”以来,市中心医院、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成立了法务部,开展法治查房,将“法”与“技”同步推进。

    让医院行政部门厘清了“法”与“纪”的关系。

    “体检式”检查注重纪法联动,用案例引导医院行政部门正确认识了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危害,给医院发展和医务人员自身带来的影响,因时因势,以常态化、透明化、制度化的手段整治违纪行为,从维护群众利益、改善就医环境、廉洁从医从政三个方面进行了完善。

    让医务人员厘清了“法”与“己”的关系。

    “体检式”检查过程中,监督执法人员当场向医务人员普及不可为的违法行为,算清不划算的违法成本,让医务人员充分认识依法行医、医德规范在与患者、社会进行医疗活动时的重要性,提升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强化了做依法行医、合格守法的医务工作者意识。市妇幼保健院编制《医疗法律法规汇编》,开通株洲妇幼掌上法治安全小课堂,各医院通过建立培训学习制度、制定考核机制、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纳入各类会议主题、运用院内宣传载体等多种形式,强化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提升依法执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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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效四:

    “体检式”检查形成了“三项制度”

    ——“体检式”综合监督制度化。建立与医疗机构体量相适应的“体检式”综合监督制度,通过医院床位数、开设科目数、医护人员数确定检查时长,检查流程确定为见面预告、驻院检查、现场普法、综合反馈,综合反馈时明确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并在整改完成开展“回头看”检查,同时举行法律法规考试。将年度整改成效和考试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检查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整改成效不明显,法律法规不熟悉的予以重点检查。

    ——“沉浸式”普法服务制度化。建立定期的上门送法和线上考法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许可、谁上门”的原则,制定对医疗机构普法计划,原则上市本级监管相对单位每年至少上门普法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核一次,考试结果进行通报。

    ——“对口式”业务指导制度化。建立对口业务指导制度,结合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党员志愿者业务指导。定期收集监督相对单位的困难诉求,整理后根据业务条线派出卫生监督员上门指导,切实为医疗机构解决依法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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