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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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我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侵犯了廖永财的姓名权,对他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此,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在我诚恳的向廖永财道歉,我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特此致歉!

    致歉人:廖高福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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