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俞强年 通讯员/彭亚文) 11月30日,我市河长制工作2023年第三季度考核结果揭晓:攸县、石峰区分别位于A类、B类第一,炎陵县、荷塘区分别位于A类、B类末尾。
根据全市河长制工作部署,11月上旬,市河长办对全市水域岸线管理、第9号省总河长令落实、河长巡河履职、交办问题整改、卫星图斑复核、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了抽查复核。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有力,工作成效明显,但仍有少数地区存在落实河长制工作不扎实、个别问题整改相对缓慢、河湖“四乱”问题反弹等问题,市河长办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挂图作战、倒排工期,一事一议、加速推进,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如期保质完成。
第三季度考核结果为——A组:攸县、醴陵市、渌口区、茶陵县、炎陵县;B组:石峰区、芦淞区、天元区、荷塘区。此次考核情况将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记录,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