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周圆 通讯员/黄莎) 日前,市司法局组织各市直部门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以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效能,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次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实施,11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被纳入清理范围。各起草单位按照职责权限和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明确提出拟继续有效、拟重新公布、拟宣布失效、拟废止的清理建议,经市司法局审核后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根据清理结果,确认继续有效106件、重新公布1件、宣布失效3件、废止7件。清理后,各单位将严格执行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