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邓伟勇) 12月1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1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光跃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波、余群明、刘剑飞、王建勇、欧阳瑞丰、李余粮,秘书长兰军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关于评选株洲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优秀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情况汇报,强调要继续抓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汇民意、聚民智,为提高立法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编制情况的汇报,强调要深入开展调研论证,依法依程序、高质量推进2024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
会议听取《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株洲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两部条例审查批准情况的汇报,决定两部条例分别于明年3月1日、1月1日起施行。会议强调,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执法监督,确保法规有效贯彻实施。
会议听取2023年度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和评先评优工作情况汇报,讨论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工作日程草案、有关人员名单草案,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讨论、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