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萍联手开创“八同”协同立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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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邓伟勇

    通讯员/毕婷婷 唐建志

    11月30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两省协同立法的首次尝试,是立法法修改后全国首部跨省流域市级层面开展的协同立法,也是全国首部跨省设区市法规文本相同的地方性法规。

    历经一年多时间,《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草案)在株萍两地同步立项、共同调研、共同起草、形成共同的法规草案、同步审议,未来还将同步实施、同步宣传、协同开展监督……步调一致向前进的背后,是开展紧密型、全过程协同立法的崭新探索。

    坚持“立法为民”的理念

    渌水,是湘江一级支流,发源于罗霄山脉北麓的江西萍乡市杨岐山,流经株洲醴陵市、渌口区,投入湘江怀抱。

    2018年以前,湘赣两省交界断面的渌水水质长期超Ⅲ类水质标准,有些月份为Ⅳ类甚至劣于V类。萍乡市的钢铁、化工等基地,醴陵、渌口的陶瓷、建材等产业布局两岸上下游,水黑了、鱼没了。

    近年来,两地省市两级政府就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开展了系列合作,但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存在协作不畅等问题。信息不透明、不共享,执法不配合,应急不联动,成为株萍共筑绿色生态屏障的堵点。

    调研显示,我市渌水流域共有饮用水水源58处。2022年,5个断面部分月均水质无法达到Ⅱ类。2022年,渌水湘赣交界断面在1月有5天、3月有26天、4月有5天未达到生态流量。

    如何让水更清河更畅,为萍水河—渌水流域构筑起一道坚实有力的生态屏障?依法而治,循法而行,湘赣两省决策者不约而同地想到将立法作为主攻方向。“协同立法的目的是保护一河清水,既要注重流域的治理和保护,又要突出发展引领,助力两地经济发展,为湘赣边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株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光跃说。

    为此,该立法项目从提出到论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两个清单”的制度设计,确保群众有好水喝、有水用。

    调研组多次到流域调研,发现水面漂浮物问题是群众关注的焦点。“水葫芦大量繁殖危害极大,它阻挡阳光,不仅使水体发臭,还让水下植物因缺乏光照而死亡,从而破坏水域生态环境。”根据群众意见,加强河道保洁被列入流域协同保护的“问题清单”。

    “流域水质好坏直接影响了两岸百姓的切身利益,应当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引导公众参与到协同保护工作中来。”根据群众建议,公众参与监督被列入流域协同保护的“措施清单”。

    2022年7月7日,湖南、江西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湘赣携手开展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立法达成共识,具体由株洲牵头实施。随即,株萍两地成立跨省立法工作专班,开启立法“加速度”。

    走“协同立法”的路子

    两地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携手治水,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仅仅是法规命名就出现分歧。

    有意见认为渌水是干流,应当用干流命名,表述为《株洲市渌水协同保护条例》。

    “株萍两地人民对于河流的名称都充满了感情,单独用萍水河或者渌水都难以为对方行政区域内的人民群众所接纳。”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胜全介绍,工作专班广泛征求意见,引入上下游名称的组合概念,既可以解决跨省(市)河流不同名称问题,又可以体现全流域保护思维,还可以为日后同类的问题提供经验借鉴。

    今年9月,法规草案一审后,一场颇具“硝烟味”的集中改稿会在萍乡召开。坚持问题导向,最新草案文本对协同保护的部门职责、联席会议每年定期召开、联合河长制每年跨区域巡河次数、鼓励流域相邻乡镇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等进行了明确。

    参与该立法起草工作的湘潭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主任李云霖告诉记者,经过激烈讨论,双方对共同关切的内容全部达成共识。草案文本共修改17处,文本从24条减少至16条。

    召开跨省协调领导小组会议3次,召开跨省专班双组长会议10次,集中改稿17次……梳理发现,株萍两地在起草、审议、修改中的关键节点及时碰面,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有力保证了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立法的顺利推进,最终实现两地法规草案文本一致,体现高质量的协同成果。

    用“开门立法”的方式

    2022年,株洲在全省市州层面率先探索了地方立法工作专班及双组长制,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今年3月24日,市人大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再次明确:以小快灵立法开出“问题药方”,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

    具体到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在草案起草阶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会同市人大环资委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司法局,赴相关部门、流域沿线开展密集调研,掌握真实情况、倾听一线声音,就立法思路、制度设计等进行探讨。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涉及规划、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区域协作六大类,共13条。”李云霖表示,找准了问题,法规落地就“有谱”了。

    明确方向后,起草条例成为重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再次“走出去”“请进来”,凝聚最大共识、寻求最大公约数。

    这些意见建议中有高校专家的真知灼见——

    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建议,建立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联席会议协调机制,推动共同关心的问题解决。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认为,行政执法是两地协同的重中之重,法规应规定执法联动的内容;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肖爱建议,立法目的中应体现“三水统筹”系统治理新格局。

    这些意见建议中有各级各部门的诉求——

    醴陵、渌口、攸县提出,“市、流域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各项职能时,应当征求渌水流经的相邻的同级行政区域人民政府的意见”“渌口处于渌水末端,建议确定上游补偿下游生态补偿原则”等。

    这些意见建议中有人大代表的声音——

    186名市人大代表组成的十个驻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调研组带来了“冒热气、沾泥土”调研报告。其中驻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议,政府要明确牵头部门、完善信息共享、科学合理设置监管手段。

    数据显示,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修改期间,通过数智立法小程序、基层立法联系点、论证会、立法协商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462条,采纳、部分采纳317条,采纳率68.6%

    “金点子”从四面八方纷至沓来,汇聚各方民声民智,饱含深情激情,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可触可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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