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易楚曈 通讯员/杨媛) 日前,我市启动“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创建”活动,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团体可积极向市妇联推介。
据悉,本次活动共有“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三类创建目标。创建主体涵盖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以及为推动城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性,关注妇女民生、推动妇女发展中提供政策支持和有效服务的优秀团体。
“巾帼文明岗”女性人数原则上应占成员的60%以上;“巾帼建功标兵”须满足年满18周岁以上女性公民要求,且爱岗敬业、技术革新等方面成绩显著,或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巾帼建功先进集体”须组织妇女发展产业、创业就业、乡村振兴中成效显著,或在爱心助学、结对帮扶等公益事业,实施湘妹子能量家园工程中表现突出。
市民关注“株洲女性”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下载表格后,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填写材料发至邮箱:zzsflf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