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平 通讯员/邓碧丹) 11月3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由该局承担的“新增180张护理型床位”和“完成3012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2项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已顺利完成。这标志着今年全市民政系统5项重点民生实事均提前完成任务。
5项重点民生实事
提前“交卷”
今年上半年,由市民政局承担的“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3项重点民生实事任务,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
目前,渌口区古岳峰敬老院、醴陵市枫林镇第一敬老院2所新改扩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已完成项目建设,新增护理型床位180张,均按要求配置完毕。
今年4月,我市出台《株洲市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对全市3012户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住宅及家具设施适老化改造。目前,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多项重点民生实事
超额完成
目前,全市有城乡低保对象48821户、89477人,城乡特困16724人。所有县市区城市低保标准为650元/月/人,达到了省定指导标准。城市四区实行城乡低保标准统筹,农村低保标准为7800元/年/人;五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最高为5040元/年/人,最低为5004元/年/人。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平均为6263元/年/人,是省定指导标准的1.25倍。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为城市四区每人每月100元,五县市区每人每月80元。1月至11月,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累计发放308768人次,累计发放金额2557.5万元,人均标准为82.8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520736人次,累计发放金额4357.2万元,人均标准为83.7元/月。两项补贴标准均超过省定标准。
全市共有18周岁以下集中供养孤儿92名、社会散居孤儿21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51名。全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达到1100元/月/人,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达到1950元/月/人,超额完成省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