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拳打击非法储存燃气钢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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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法现场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徐滔) 年底将近,我市重拳打击非法储存燃气钢瓶案件,多人被拘留。

    10月25日,醴陵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接群众举报,枫林镇时轮村宋某违规储存大量液化气钢瓶。经查,宋某家储存液化气钢瓶32瓶,其中15公斤实瓶31瓶,50公斤实瓶1瓶,充气枪1把。经湖南省分析测试中心有限公司鉴定,在宋某家扣押的液化气内,检测出异丁烯成分,系危险化学物质,且收录在公安部《危险化学品目录》内。

    此前,醴陵市板杉镇长坡口岭上组王某违规储存液化气钢瓶48瓶,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违法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天元区雷打石镇养鲤村姜某非法储存17瓶实瓶燃气罐,没有储存危险物质的资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三人均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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